更新于【2023】年【5】月【30】日
生效于【2023】年【6】月【6】日
车主惠商户平台(以下简称“商户平台”、或“本站”)由车友部落(嘉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友”或“我们”。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大厦1幢C1701室。)运营。商户平台是一款为用户提供商户管理、电商一体化综合服务的平台(以下简称“商户平台”、“平台”或“本网站”)。 本服务协议构成我们与商户用户(以下称“用户”或“您”)之间就商户平台提供的全部服务(以下称“商户平台服务”)等事宜而订立的契约,请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明确您应履行的义务或对您的权利有所限制)。如您不同意以下任何内容,请立刻停止访问商户平台或使用商户平台服务。
第一条 总则
1.1 定义
车主惠商户平台:指包括“车主惠商户”平台APP客户端及H5网站等在内的网站及客户端等平台。
车主惠:指“车主惠”APP客户端、小程序及H5网站。
商户平台服务:车友基于互联网,以包含商户平台网站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商户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商户平台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平台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通知等。
1.2 协议范围
1.2.1 签约主体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商户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的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您确认您以手机号或邮箱等方式登陆商户平台的账号管理员已获得您的足够授权,代表您全权办理在本平台的账号注册、变更、注销、采购、文件签署及其他在车主惠商户平台的一切操作,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和平台操作结果,您作为商户均予以承认。
您确认您及您授权的人员在车主惠商户平台并非为生活需要的消费者,而是商户经营者或为商户经营者的经营代表,且在平台进行的相应行为系以经营为目的的交易行为;如您购买的目的是个人消费,请前往同行业其他C端平台购买。
【平等主体】 本协议由您与商户平台经营者共同缔结。 您访问本站,注册或登录成为商户平台用户,即表示您确认您自身具备与使用商户平台服务相适应的行为能力。 本协议对您与商户平台经营者均具有合同效力。
【主体信息】 商户平台经营者是指运营商户平台的法律主体。本协议项下, 商户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商户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商户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商户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商户平台经营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商户平台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商户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商户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1.2.2 补充协议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车友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车友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 商户平台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商户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商户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1.2.3 协议更新
您应该定期登陆本页面及其他相关页面,了解最新的协议内容。变更后的协议在本页面及相关页面公布后七天,将自动生效。 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商户平台相关服务。若您在本协议变更七日后继续使用商户平台相关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第二条 商户平台账户注册规则
2.1 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注册程序后,您可成为商户平台用户。
2.2 您授权并同意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您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微信账户等真实身份信息的认证。 对于拒绝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或以虚假信息骗取账户注册的用户,我们保留拒绝此用户使用商户平台服务的权利并有权对用户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服务使用、关闭账号等的处理。
2.3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户(用户名)和密码, 通过您的账户(用户名)和密码操作或实施的行为,将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由您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如果您发现他人不当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书面、有效方式通知我们,要求我们暂停相关服务。在此, 您理解我们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我们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用户管理
3.1 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对其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等)承担责任。用户承诺:
3.1.1 用户在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或在本站发布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得在本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或信息:
(a)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j)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或违反商户平台的其他规定的。
3.2 用户理解并同意,其在本站发布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等),均授权我们或商户平台在宣传推广中的合法使用。若用户对我们或商户平台使用信息的方式存在异议,请在发现后及时联系我们或商户平台(400-8282828)进行沟通解决。
3.3 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商户平台服务且不得通过本站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商户平台对用户发布的广告内容有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内容直至关闭账号的处理。因网络信息传播在时间上的即时性及空间上的广泛性,我们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对用户发布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理,在此提请用户需对此种广告的内容自行甄别,因用户受此种广告内容的影响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均与我们无关。商户平台鼓励用户对上述广告发布行为进行举报,我们会在收到举报后及时处理。
3.4 用户不得对商户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商户平台上展示的资料。
3.5 用户不得进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或恶意下订单或虚假交易等其他扰乱商户平台交易秩序的行为。
3.6 责任承担
3.6.1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商户平台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因用户行为发生被侵害者索赔事件,以及我们因用户行为遭受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后,用户应给予我们等额的赔偿。
3.6.2 用户理解, 如果我们发现您发布的信息属于本协议第3.1款所列内容之一,视为您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本站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屏蔽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第四条 商户平台服务
您有权在商户平台上享受商品及/或服务的浏览、收藏、购买与评价、订单确认、支付、结算、交易争议处理、信息交流如问答及分享等服务。车友提供的服务内容众多,具体您可登录商户平台浏览。
第五条 商品与/或服务的购买、交付及结算
5.1 商品/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内容/性能介绍等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商户平台不作特别通知,请用户至相关销售页面自行查看。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的商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商品种类繁多且商品信息的数量较大,加之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存在,本站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
5.2 在您提交订单时,请仔细确认所购服务/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收货人、电话、收货地址及其他与订单有关的信息。您提交订单即表示对订单中所确认的订购服务/商品、收货地址等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果您填写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我们/合作方(或我们/合作方委托的配送公司)无法配送、配送延时、错误的,由此造成的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如收货人与您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与意思表示视为您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您对收货人的行为与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3 您理解并同意,商户平台展示的商品/服务信息及价格仅作为要约邀请,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您向销售商发出的合同要约;您主动成功付款的,即视为您知悉订单内容且对订单内容无异议,并视为您发出了合同要约;销售商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只有在销售商将您在订单中订购的商品从仓库实际直接向您发出时,方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并且销售商只给您发出了部分商品时,您与销售商之间仅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只有在销售商实际直接向您发出了订单中订购的其他商品时,您和销售商之间就订单中其他已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才成立合同关系。
5.4尽管销售商做出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本网站无法避免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的商品出现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如您下单所购买的商品出现以上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销售商亦有权自行取消订单,若您已经付款,则为您办理退款。
5.5您理解并同意:车主惠商户平台系统有权自动判定用户下单行为异常或存在风险而自动拦截并取消和删除相关订单,若您已经付款,则为您办理退款。
5.6配送及交付:您在本网站购买的商品将按照本网站上您所指定的送货地址进行配送。您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您的送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配送信息,您知悉并确认,您所购买的商品应仅由您填写的收件联系人接收商品,因您变更联系人或相关配送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本网站将无法承担迟延配送或无法配送的责任:
①客户提供错误信息和不详细的地址;
②货物送达无人签收或拒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
③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交通戒严等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意外交通事故、罢工、法规政策的修改、恐怖事件、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突发战争等;
④您在本网站购买的商品由第三方配送公司为您完成订单交付的,系统或单据记录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因在您本地直接配送上门的,以配送人员按约定实际送达您指定地点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建议您及时在平台点击确认收货,以便平台及时统计相关数据,但是确认收货与否不影响双方关于交付时间的约定。
⑤销售商依您订单确定的收货信息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向指定收货人交付,商品一经签收即视为交付,您应当场对商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和包装等商品表面状况进行验收。您应及时收取货物,如您对商品质量有异议的,应于商品交付后及时向销售商提出,销售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5.7 结算方式和发票
①您在平台提交有效采购订单,结算方式应在平台提示的结算方式范围内自主选择;
②使用优惠券(抵扣券等)、积分等支付的金额不开具发票;
③您应保证提交的开票信息及付款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保证实际付款方与申请开票方一致,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给车友造成实际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④您收到发票后应及时跟销售商确认发票送达情况,超过7日未核实,则视为您已确认收到发票。如开具的系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应及时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认证抵扣,如因您的原因超期未抵扣,由此产生全部责任或损失均由您承担。
5.8 您同意,我们可通过邮件、短信、电话形式,向在本站注册、交易用户、收货人发送订单信息、活动等信息。
5.9 为回馈用户的支持,我们可能会不定期向用户免费或有偿发放优惠券或抵扣券,上述优惠券或抵扣券的发放数量及规则由商户平台自行决定,且由商户平台享有解释权和修改权。您有权按照优惠券或抵扣券的使用规则在本站购物时使用,严禁转卖商户平台优惠券或抵扣券或利用商户平台账户进行其他经营性行为,不得利用优惠券或抵扣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套现行为等。 您理解并认可该等优惠券或抵扣券以及相关产品具有期限性,超出期限的,您将无法使用该等优惠券或抵扣券以及相关产品;不论是否过期,您均无权要求我们将该等优惠券或抵扣券折算为现金向您支付。如您违反本协议约定、优惠券/抵扣券使用规则或诚实信用原则使用优惠券或抵扣券的,所涉及的订单/合同无效,我们可不予履行,如因此造成我们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10 关于支付形式、退换货、售后服务等相关问题,请以销售页面展示信息为准。若您在商品购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发送邮件至fw@aibao.com,我们的客服人员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并帮助您解决问题。
由于商户平台上第三方供应商或服务商对您提供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纠纷均的,均由第三方承担责任,与本站技术提供方和运营主体无关,但我们会进行协助解决。
第六条 用户信息保护及授权
我们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车友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我们按照在商户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权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如我们的网站或客户端未设独立隐私权政策,为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将参照适用“车主惠”隐私权政策的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
第七条 授权及知识产权条款
7.1 【授权使用】对于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商户平台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均不会因上传、发布等行为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转移。除非我们另行说明,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免费授予车友及其关联公司非排他的、无地域限制的许可使用(包括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上述信息或制作派生作品,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等)及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权利,以及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
为方便您使用车友、车主惠等其他相关服务, 您授权车友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商户平台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车主惠等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或从车主惠等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7.2 对于您通过商户平台而上传的任何在公开区域可获取的并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您应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保证对该等内容拥有完整的、无瑕疵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或拥有完整的授权,并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专利权、企业名称权、商号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合同权利等权利。所有因用户违法上传内容而给任何第三方或我们造成的损害均由用户个人承担全部的责任,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我们有义务配合第三方、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完成相关的取证,并根据法律、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要求将用户注册信息给予披露。
7.3 除明显归属于合作伙伴、第三方所有的信息资料外,我们拥有商户平台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形、表格、动画、程序、软件等单独或组合的版权。
第八条 责任限制及不承诺担保
8.1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站及其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站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8.2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我们不对本站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8.3 我们不担保本站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站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其服务器或从本站发出的电子信件、信息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
8.4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我们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九、协议的终止
9.1 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满足商户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二)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三)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商户平台服务,且符合商户平台终止条件的。
【车友发起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况时,车友可以本协议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违反本协议约定,车友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二)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车友依据商户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三)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商户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车友依据商户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四)您的账户被车友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五)您在车主惠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六)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9.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用户信息披露】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车友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车友权利】本协议终止后,车友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根据法律法规保存您留存于商户平台的本协议第六、七条所列的各类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车友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交易处理】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车友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通知
10.1 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注册成为商户平台用户,并接受商户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车友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商户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商户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用户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车友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通过车友提供的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10.2 通知的送达
车友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商户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商户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商户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一条 法律管辖和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地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协议内容中以黑体、加粗、下划线、斜体等方式显著标识的条款,请用户着重阅读。
12.2 我们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12.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